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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骂死人”判赔2.2万元

时间: 2008-9-03 作者: 重庆晚报 来源: 重庆晚报 查看: 3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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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有两人发生口角,一男子因被辱骂气不过“心脏猝死”。北京市二中院1日终审,判决骂人者赔偿死者2.2万元。

  经法院查明,杨先生与王先生种植的蔬菜大棚相邻,双方因生活琐事曾产生过矛盾,王先生经常对杨进行辱骂。去年12月1日早7时许,杨先生在自家大棚干活时,王先生又前来辱骂,杨准备到村委会评理时摔倒,被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当地卫生院确诊,杨先生死亡原因为“心脏猝死”。

  律师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偶尔会出现这种双方发生争执后或争执中一方猝死的情况,俗称“骂死人”或“气死人”。骂人者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是看骂人者主观是否存在过错,并且其骂人行为与被骂者死亡之间有无直接因果关系,如果有,骂人者则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

  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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