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博客 - 相册 - 影音 - 圈子 - 石柱影院 - 论坛

屠洪纲状告开发商“失职”

时间: 2008-8-29 作者: 重庆晚报 来源: 重庆晚报 查看: 1次 评论:0
收藏:收藏到本地浏览器收藏夹

卖房反赔30万定金

  本报讯 歌手屠洪纲卖房子,收完定金后因无法提供房产证被判双倍赔付。记者近日获悉,屠洪纲认为是开发商工作不负责丢失了自己的房产证,因此将对方诉至法院索赔自己的损失30万元。

  屠洪纲起诉称,2000年10月,他与南湖花园公寓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契约,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公寓。次年,他向开发商指定的律师咨询办理房产证,被告知房产证办好需抵押在银行。2003年,他收到开放商指定律师交给他的房产证复印件,于是很放心。

  后来屠洪纲计划移民,准备出售名下房产。今年1月,他找到买主,双方谈妥价钱为200多万后,签订了买卖协议书,屠洪纲收取买主预付的30万元定金。随后屠洪纲还清所有贷款,向银行索要房产证。但屠洪纲被告知,银行并未抵押过他的房产证。

  屠洪纲多次向开发商索要房产证,得知自己的房产证已被开发商丢失,需要重新补办,需时约8个月。然而此时,屠洪纲与买主约定的时间已经到期,却因他拿不出房产证无法交易,遂退回买主定金30万元。

  朝阳法院表示,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刘杰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一共有0条评论,点击参加讨论。

评论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seccode * 请文明发言。

广告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