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本站讯(通讯员 岑学惠)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渝档发〔2008〕1号文件,加快建设渝东枢纽门户和两翼地区绿色生态经济强县,使档案工作全面融入、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近,石柱县档案局将加强和完善村级建档规范化管理工作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地结合起来。
该县档案局与县农办、民政局、农业局联合印发了石档发〔2008〕11号《石柱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真抓实干,确保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稳步推进;三是要加强领导,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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