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双全在《刑事裁定书》上签字
在职1700多天,受贿折合1700多万元。近日,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被终审核准了死缓判决。
陈双全现年62岁。1970年,他从西安交大毕业,1983年步入政坛,历任铜川市城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市建委主任、副市长等。1996年4月当选市长。2001年4月调离铜川,任职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
据透露,陈双全当时觉得仕途结束了,这是他上任伊始便大肆受贿的原因之一。从陕西省纪委的调查结果看,陈在出任高速集团老总前,确实无受贿记录。
“主要是通过插手招投标,来实现权钱交易。”陕西省高院参与审理该案的法官说,一是打招呼,让一些单位通过预审,二是内定中标单位,将报价透露给那些单位。
陕西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显示,12家曾向陈双全行贿的公司中,11家是大型国企,一家民营企业。陈双全也供认,他受贿优先考虑国有企业,因为国企“比较安全”:工程质量有保证,不容易暴露背后的经济问题;另一方面,国企有办法做账。
2006年2月,陈双全退休。2007年6月,正在家中养病的他被省纪委专案组带走。
今年4月16日,西安市中院一审认定,从2001年4月至2006年1月,陈双全任职高速集团董事长的1700多天里,总共受贿折合人民币约1700多万元。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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