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举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试点培训会

本站讯(通讯员 向天平 江伟)为深入贯彻落实渝委发[2007]59号和石柱委发[2007]4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石柱县综治办于5月12日至14日在法院新办公大楼会议室举办了南宾镇、黄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程试点培训会。
这次试点培训会是该县综治委2008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 在培训会上,县公安局讲的内容有:村(居)委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和公安“三基”工程工作建设,特别是配合两驻一巡工作建设;如何搞好村级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村(居)委综治工作站如何配合公安机关,搞好禁种铲毒工作;取缔非法传教和打击邪教活动工作。县安监局着重讲了安全监督管理业务知识。县信访办讲了《重庆市信访管理条例》和如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县司法局讲了如何搞好人民调解工作。县综治办突出讲解如何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乡镇综治办及村(居)委综治工作站内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制度、职责、图表、簿册)、如何搞好大院联防和乡镇“五位一体”、村(居)委“六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同时,县综治办组织参训人员到南宾镇城乡结合部的红井居委会的综治工作站和南宾镇综治办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
县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肖义明在部署下一步工作时强调要着重抓好5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根据渝委发[2007]59号、石柱委发[2007]40号、石柱委发[2007]141号文件,乡镇综治办、村居委综治工作站要吃透精神,做到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四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能力办事和有条件办事。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五位一体”、村(居)委“六位一体”的运行机制。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乡镇、村(居)委要根据石综治委[2008]12号《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村(居)委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站建设标准》的要求,规范乡村两级内务管理,提高综治双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情报信息报送。重点围绕当前抗震救灾、反邪教活动、禁种铲毒、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掌握实际情况,加强信息报送。
五、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下阶段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和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着力推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和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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