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借假按揭套现,银行被指控参与违规放贷

断供案在楼市下跌中浮现 资料图片
因连续超过10个月没有缴纳房屋按揭贷款,招商银行蛇口支行一纸诉状,把漾日湾畔断供业主刘英、傅泳栋告上法庭。
18日上午,此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深圳楼市有断供记录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一案。
被告
开发商在替业主供楼
作为被告,刘英、傅泳栋称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中途接到银行的电话才知道自己买了房,而且前期都是地产公司在替业主供楼。
两名被告称,2003年,深圳市漾日湾畔开盘发售,该盘地产公司国基地产当时极力游说他们买房,不仅欺骗他们在空白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上签字,还骗取了他们的个人身份资料用于申请银行房屋贷款。
开发商伪造首付收据
“事后国基地产公司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了首付款收据,从招商银行成功申请到了贷款并挪作它用。”
两名被告称,直到2005年3月,国基地产资金链断裂,无法如期继续按月支付本息。该年9月,以被告名义贷款的房产已经连续断供6个月,银行此时打电话通知还款,刘英、傅泳栋才知道自己已在漾日湾畔买了房,并且断了供。
据傅泳栋回忆,在接到银行催款电话之前,银行何时发放贷款,贷款金额多少,他们对此毫不知情。
指控银行参与假按揭
被告称,国基地产向贷款银行出具了一份《付清按揭首期款及全部房款》的声明:承认之前的买主已经向国基地产支付了房产的全部首期款,并通过银行按揭的方式支付其余房款,所有房屋产权完全归属业主。
傅泳栋称,银行工作人员也口头承诺:国基地产的房产已经抵押给了招行,产权清晰,只要原业主继续供楼,不再追究首期款,并且可以很快办理好房产证。
此时,被告接过了供楼的接力棒。但是,2006年9月,国基地产破产后,办好房产证的承诺迟迟没有实现。
被告指控,银行参与了假按揭,银行在整个过程中存在监管不严、违规放款等失职行为。同时,在放款时也没有任何通知和本人进行确认。所以,,被告认为假按揭合同应判无效,应该撤销。
原告
按揭合同有亲笔签名
据了解,由于办理不了房产证,自2007年10月起,刘英、傅泳栋就与多名该楼盘的业主选择了停止继续供楼以示抗议。抗议的结果就是,今年5月,招商银行蛇口支行陆续对断供业主提起诉讼。
庭审中,银行代理律师表示,在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上,都有被告的亲笔签名确认,说明按揭合同有效,被告业主没有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存在违约责任。
据悉,国基地产破产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了破产清算小组入驻。清算小组负责人承认,国基公司在销售的过程中,的确存在通过假按揭从银行套现,被告在第一次断供前确实不知晓已贷款事实。
由于涉及到调查取证等方面的问题,法庭宣布择日对此案另行宣判。据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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