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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坐飞机需要健康证明?

时间: 2008-10-09 作者: 重庆晚报 来源: 重庆晚报 查看: 33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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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娟 制图

  ■售票处:这是公司规定

  ■当事人:有点强人所难

  本报讯 昨日,市民朱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怀孕的妻子准备坐飞机去北京,海南航空公司售票处的工作人员告知,孕妇乘机需持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否则不准登机。

  朱先生说,妻子怀孕8个多月。原本买了昨天的机票,先飞北京,再飞内蒙。但海南航空公司售票处的工作人员告诉朱先生,如果他妻子要上飞机,必须有医院开具的证明,证明孕妇身体健康,坐飞机没有问题。

  “哪个医院能给孕妇出具这样的证明呢?”朱先生说,孕妇在飞机上会出现什么状况,医院、医生也不可能知道,再说,“意外”谁也不敢保证。医院不愿意承担这样的责任,也不会给孕妇出具所谓的“健康证明”。因此,朱先生觉得航空公司这一规定有点“强人所难”。

  “其实这是为孕妇的健康和安全着想。”该公司售票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公司早有文件规定,怀孕不超过35周的孕妇可持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乘机,超过35周的孕妇不能乘机。如果孕妇在高空中出现状况,后果将不堪设想。

  对于朱先生所说的医院不愿出具“健康证明”的说法,该工作人员称,她曾看到过医院出具的类似证明,上面写着“孕妇身体状况良好,适宜乘机”的内容。她还表示,其他航空公司也应该有这样规定。

  重庆机场的相关工作人员说,对于孕妇乘坐飞机,机场方面没有相关规定。这是航空公司自己作出的规定,与机场无关。对此,有市民建议,如果医院不方便针对此事开健康证明,孕妇也应该可持平常的健康检查证明登机。

  记者 易守华 实习生 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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