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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高考替考案3领导受行政处分

时间: 2008-6-28 作者: 重庆晚报 来源: 重庆晚报 查看: 2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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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天水市政府党组会议通过天水舞弊案处理意见,决定对舞弊案中负有领导责任的三名责任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天水市监察局的报告称,经查证落实,发生在该市的高考替考违纪事件共查实替考生27人,其中,属山东籍高考移民并由山东籍学生替考的违纪考生15人,属山东籍高考移民的违纪考生10人,属本地户籍并请山东籍学生替考的违纪考生2人。

  会议认为,这次发生在天水的高考舞弊案,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山东籍学生为山东籍高考移民考生替考的严重作弊案件。会议通过了天水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就舞弊案提交的处理意见,决定给予分管教育招生工作的麦积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晓琴,秦州区政府副区长蒋小丽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麦积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田彬行政记过处分。据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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