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博客 - 相册 - 影音 - 圈子 - 石柱影院 - 论坛

盗用他人信用卡补了借条也有罪

时间: 2008-8-26 作者: 重庆晚报 来源: 重庆晚报 查看: 3次 评论:0
收藏:收藏到本地浏览器收藏夹

  自称被同事偷换信用卡并透支1.4万多元,只因看到同事可怜,罗勇心软了,就让他补张借条慢慢还款。不想,同事竟跑了,被抓捕归案后还一口咬定钱是借的。昨天,罗勇鼓起勇气说出了被骗的经过。

  公司来了个“款爷”

  罗勇家住江津,23岁的他去年从学校毕业后,来到大渡口新山村一房屋中介公司打工。他和两个同事住在大渡口翠园村12栋。在同事眼里,罗勇是一个开朗、耿直的大男生。

  今年4月初,一个姓吴的人来到该公司。罗勇称,吴某全身名牌,花钱很大方,来公司的第一天就请了几个同事吃饭。“我家里很有钱,出来体验生活。”吴某称,来大渡口区工作离家太远,便想到罗勇的出租屋住两天。

  “我们觉得他耿直,就答应了。”罗勇的同事王光力称,没想到他一住就是4个多月。

  办信用卡招祸事

  仅到公司一个星期,吴某就和大家混熟了。

  4月底,吴某和罗勇相约到银行办理可透支1万多元的信用卡,罗勇不会开卡,密码是吴某帮着设定的。吴某很快就将钱用完,遂找罗勇借款。罗勇扭不过,只好答应透支。

  5月6日,罗勇发现信用卡不见了,便到银行挂失,一查卡里少了800多元。“我以为是利息,就没管了。”罗勇称,他办的卡是一套3张,于是又请吴某帮着打开了第二张卡。

  补了借条也犯罪

  “收到账单,我差点被吓死了。”罗勇称,6月6日,他突然接到银行的催款通知,得知自己已透支8800多元,需尽快还款。他以为是银行搞错了,后来一查才知道是真的,而且一共是1.4万元。

  罗勇称,他将此事告诉了吴某,并称要去报案。快到派出所时,吴某态度变软了,称自己确实是趁着罗勇洗澡的时候,几次偷换了信用卡去透支。“我们朋友一场,你这次就放过我吧,我还钱还不行吗?”罗勇心软了,就让吴某写了张欠条。

  6月25日,是银行的还款期,可吴某在头一天晚上就不见了,手机也打不通。罗勇得知上当,赶紧到新山村派出所报案。几经周折,民警在8月11日将逃往四川的吴某抓获。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吴某已被刑拘,另外他还找其他几名同事借了钱。

  “我现在很担心。”罗勇称,从被抓的第一时间起,吴某就坚称自己是“借钱”,不是盗窃。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曾杰律师认为,如果罗勇的说法属实,无论补不补借条,根据刑法,吴某都触犯了盗窃罪。但是,如果罗勇事先知道吴某借用他的信用卡,那么此案就是一个民事借贷案。

  记者 罗玺 摄影报道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一共有0条评论,点击参加讨论。

评论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seccode * 请文明发言。

广告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