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府近日在国内第一个采取了“区域特许”的模式,与两家公共汽车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政府象征性地向每家收取1元特许经营费,将公交经营权转让,期限为15年。
按照协议,两家公司特许经营限制利润为7%-10%,并在全国首创风险基金,超过10%的利润应转入风险基金,“以丰补亏”。
珠海市交通局表示,目前国内大部分城市采用的是“线路特许”,政府通过投标将一条条公交线路“出售”,可能有许多公司在经营,难以形成规模效应,降低成本,并且常常有40%-50%重叠线路,出现争抢客源的恶性竞争。
而限制7%-10%的合理利润,是为了保证企业的更新能力。如果利润超过10%,超过部分就转存入风险基金;如果利润低于7%,首先应从风险基金中提取补足。风险基金不够,就要物价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决定票价涨否,涨多少,差价再由政府补。
此外,因转让高收费会转嫁给消费者或是转嫁回政府,1元只是一个价值的象征,也是为将来特许经营企业的股权转让埋下伏笔。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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