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全力优化征地理赔款划拨程序
本站讯(通讯员 谭腊梅)5月5日,南宾工业园区一拆迁农民高兴的说:“现在好了,今天就领到了现钱,征地理赔款能及时到位,我们的搬迁就没有难度了。”
今年3月,县效能办接到“县级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导致群众的理赔补偿款一直无法兑现”的举报后,成立了调查小组,组织专人对县城至三店互通连接路涉及征地补偿费、地面附着物和灌溉渠堰的理赔款一事进行了调查处理。4月7日,石柱县政府下发了《关于优化征地理赔款划拨程序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08]84号),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此后,县上各相关单位均按照石柱府办发[2008]84号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优化征地理赔款划拨程序,建立了划款“一站式”会签制度:即土地丈量测算并公示结束后,由乡镇政府将基础数据资料分送县统征办和建设用地单位,送达后3日内县统征办完成概算等相关工作,建设用地单位完成复核工作。在5日内由乡镇政府负责召集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和建设用地单位参加“一站式”会签手续。会签结束后,县国土局在1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到建设用地单位,建设用地单位收到发票后,财务人员凭会签手续和发票在1个工作日之内将款打到财政专户,并告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1个工作日内,将款转到县国土局帐上,县国土局收到款后,及时通知乡镇将报帐发票送到县国土局,县国土局在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将款划到乡镇财政所帐户。
自执行此程序后,各种征地理赔款划拨均能及时到位,农民群众能及时领到赔偿金,及时组织搬迁,群众和建设用地单位对此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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