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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撞死人只肯赔400元 法院判赔20万

时间: 2008-6-29 作者: 重庆晚报 来源: 重庆晚报 查看: 4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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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市民李丽穿越铁道口时被火车撞死,家属索赔,铁路部门只肯赔偿400元,双方互不让步只得诉诸法律。沈阳市中院日前终审判定,铁路部门应赔偿死者家属20万余元。

  事故发生于2007年3月1日,事后,沈阳铁路局表示,受害人系违法通过铁路线造成伤害后果,根据1979年国务院颁发的178号文件规定支付400元的赔偿款。

  法院终审认为,铁路部门提出的400元赔偿标准,已不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及生活水平的需要,亦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据证实,这是近些年来辽宁省此类案件中第一例行人获得胜诉的案件。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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