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海南中院对文昌原市委书记谢明中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谢明中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对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予以追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查,谢明中索取他人贿赂计人民币1363万余元,港币439.8万元、美元7.2万元、新加坡币0.3万元,另有人民币540余万元、港币180余万元、美元9万余元、新加坡1万余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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